【本网讯】由本所孟登高律师代理的古田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诉古田县凤都镇人民政府确认实施的行政强制执行违法一案,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12月6日作出(2018)闽0902行初150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古田县凤都镇人民政府对原告古田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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