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黄晓丽律师代理的王某勇诉周口市规划局、周口市人民政府限期拆除决定一案,经由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1602行初7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周口市规划局于2018年4月28日作出的周规开限拆字(2018)第200号限期拆除决定书违法、确认周口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21日作出的周政(行复决)(2018)8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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