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刘博韬律师、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代理的徐某诉金堂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行政复议决定一案,经金堂县人民政府审理,作出金堂府复决字[2018]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确认被申请人金堂县城乡规划管理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决定其在本决定书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
免费咨询电话:
拆迁律师:400-1835-600
北京拆迁律师:400-183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