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唐琦律师代理的郭某某诉太原市迎泽区发改局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一案,经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理,作出并发改复决字【2017】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太原市迎泽区发改局对郭某某的信息公开申请重新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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