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唐琦律师代理的郭某诉太原市迎泽区国土局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行政复议一案,经太原市国土局审理,作出并国土行复决字【2017】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太原市迎泽区国土改局于十五日内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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