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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迁补偿的政策你清楚吗?

摘要:北京做为我国首都,其房价也是不断上涨的,有些地区一平方的价格可以达到十多万,城市的发展造成房屋拆迁也越来越多,那么北京房屋拆迁有哪些相关政策呢?
北京房屋拆迁补偿的政策你清楚吗?

  一、开发商禁止介入拆迁

  北京的拆迁政策与此前国务院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比,北京的实施细则基本延续了国家条例。其中规定,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区县房管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旧城区房屋改造可以要求听证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那么区县政府就要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三、先确定补偿再征收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中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就应当明确征收项目补偿资金的总额和产权调换房源。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设立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用账户,确保资金足额位、专款专用。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四、限购后仍可以获得安置房

  如果一个家庭已经超出了限购门槛,即北京户籍家庭拥有三套住房,或者外地户籍家庭已经拥有了两套住房,那么在其中一套房被拆迁后,对此,相关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属于在拆迁过程中获得的实物补偿,将会被计入已有住房套数中,但由于并非这个家庭主动购买,所以不会受其他政策的限制,不会影响到被拆迁人获得拆迁安置房。

  以上是北京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介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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