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要求确定。你市要合理确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各项标准均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为江苏省各地区的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江苏南京
江苏省南京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江苏苏州
江苏省苏州市各县(市、区)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江苏泰州
江苏省泰州市各(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江苏常州
江苏省常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江苏镇江
江苏省镇江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江苏宿迁
江苏省宿迁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江苏扬州
江苏省扬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江苏盐城
江苏省盐城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江苏徐州
江苏省徐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江苏无锡
江苏省无锡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江苏淮安
江苏省淮安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江苏连云港
江苏省连云港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江苏南通
江苏省南通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最低补偿标准
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