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从“地上附着物”到宅基地上房屋,这一对农民居住房屋性质认定的变化究竟意义何在,这会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利益带来怎样的好处呢?《在明说法》第39期,杨在明律师为您讲述……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