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肖卫红律师代理的葛先生与青岛市黄岛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纠纷案,青岛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月22日作出了青政复决字(2017)4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青岛市黄岛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做出的青黄土罚字[2015]2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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